我为群众办实事| 打造巡回审判新模式 创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果洛中院聚焦群众诉讼难题,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4-27 17:01:27      访问人数:


为真正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有效解决偏远地区牧民群众的诉讼难题,不断强化地区司法服务和保障力度,全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4月8日—23日,果洛中院组织全州六县基层法院分别在各县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络站”。果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青分赴各县为“巡回审判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络站”挂牌,并对各县法院巡回审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在各县设立“巡回审判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络站”是果洛中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省高级法院关于加强巡回审判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切实解决广大牧区群众诉讼难题的有力体现,也是实现果洛地区高质量发展和辖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的创新之举,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果洛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巡回审判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络站”确定专人担任巡回审判点网格联络员、专业法官作为驻点网格法官,负责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矛盾排查、诉前调解、案件受理、接待来访、就地回访、法治宣传等服务,通过网格法官和联络员有效打通司法与县、乡、村综合治理之间的网络连接,以网格化管理确保巡回审判工作覆盖辖区每一个角落,实现从“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变、从“等案上门”向“主动化解”转变、从“坐堂审案”向“上门解纷”转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触手延伸到乡村基层。

各县“巡回审判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络站”的设立是果洛两级法院在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探索新型巡回审判模式工作中迈出的重要一步,两级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在各县挂牌期间,果洛中院和基层法院组织召开座谈会,同各乡镇、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护林员、牧民群众深入交流探讨巡回审判、生态环境保护与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处理、乡村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巡回审判工作思维转变、网格化综合治理、牧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等问题,认真听取了参会人员对今后果洛两级法院巡回审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叶青副院长对人民调解员、护林员和群众代表提出的问题一一答疑解惑,为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叶青副院长在调研过程中对六县法院巡回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做了全面、深入的摸底,对今后巡回审判工作向深、向实、向细发展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温暖、便捷。二是切实转变工作思维。在坚持以往巡回审判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打破思维定式,提高巡回审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青海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人民调解平台”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信息化贯穿于巡回审判全过程,充分发挥“诉非对接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作用,实现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执行之间的无缝衔接。

叶青副院长强调,要充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按照省高级法院关于大力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增强司法服务的辐射性,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法官多跑腿”,全力打通“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