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巡回法庭进村庄 上门服务解纠纷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5-24 17:54:36      访问人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发挥巡回审判作用,深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群众满意度。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前往郭勒木德镇西村开展巡回审判。

原、被告原系朋友关系,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14日被告以急需用钱为由陆续向原告借款共计82500元,2020年9月被告通过银行转账仅向原告支付了20000元,剩余62500元至今未付。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后,经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得知其暂不在格尔木,且态度恶劣又不积极配合。为了使原告合法权益能尽快得到实现,承办法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多种方式同被告沟通协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再三劝说下,被告同意返回格尔木协商处理此事。后考虑到原告家中尚有一幼童需要照顾,遂决定前往原告位于郭勒木德镇西村家中开展巡回法庭。在协商中,承办法官通过释法析理,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其同意将借款全部还清。

巡回审判,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推进便民利民、促进矛盾就地解决的又一重要举措。将巡回法庭设在田间地头、村庄,选择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既能够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的协助作用,达到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便利偏远地区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的目的,让司法公正以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出来,同时也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维护辖区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