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12-13 15:30:56      访问人数:

12月8日,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贺某等十四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贺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非法拘禁 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四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三千元不等。

湟中区法院审理查明:

2009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贺某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汪某、张某、牛某等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长期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城南新区、城西区等地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抽头渔利、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形成以被告人贺某为纠集者,被告人汪某某、张某、牛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湟中区法院审理认为:

该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组织开设赌场;以索要赌债为由,限制参赌人员人身自由,并以威胁殴打等方式对部分参赌人员形成心理威慑,扰乱西宁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根据十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

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量刑情节,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十四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