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法院调解一起因房屋装修引起的纠纷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06-23 15:26:57      访问人数:

    6月19日下午,互助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了一起因房屋装修引起的纠纷,经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涉案现场实地查看并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给付被告装修尾款2300元,使这起房屋装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19年6月15日,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签订《装修合同》,原告将自己位于互助县威远镇某某小区的住房委托给被告进行装修。约定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还对施工内容和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等进行了协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房屋交给被告施工,并陆续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告房屋装修款53000元。2019年12月份,原告到被告指定的店铺挑选墙布,向店家支付材料款5595元及安装费550元,另购买衣钩、拉手等支付费用250元。原告给被告共支付工程款59395元。装修中,被告只是进行了简单装修,部分工程仍未完工。原告遂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并返还房门装修款6000元。

    鉴于该案被告已经完成了部分装修工作,为了促使双方当事人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权衡考虑各自的利益损失,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原告同意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当庭给付被告装修尾款2300元。

    以案释法:

    因房屋装修引起的纠纷频发,遇到此类情况,首先,要选择专业的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家装企业不仅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还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次,双方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完整的装修合同,明确约定施工范围和工期,还有承包方式和工程验收、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还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细化工程报价单,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等。在产生纠纷时有理可循,更方便取证;再次,要注意保留装修过程中的每一个凭证,尤其是收费凭证。若是因为工程量和装修质量产生纠纷,应当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部门到现场进行鉴定;最后,遇到纠纷先要进行协商,与装修公司进行沟通,若是协商未果,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寻求帮助,最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