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湖法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送法进社区 普法零距离

来源:台湖法庭      发表日期:2021-04-05 18:54:19      访问人数:

台湖法庭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4月2日,台湖法庭党支部第二党小组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董村村民委员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董村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建军出席会议,台湖法庭党支部书记杨宇、宣传委员兼组织委员陈明山及干警代表参加活动。董村20余名村民代表参加此次普法活动。

首先,董村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建军表示热烈欢迎此次普法宣传活动,陈书记特别提到在本地人员近1000人,外来人员近4.5万人,村民普遍有出租房屋的背景下,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对村民十分重要。会上,台湖法庭党支部书记杨宇介绍了台湖法庭“为群众办实事”的做法,例如建立“民调互学群”,推送婚姻、继承类法条,答疑解惑,希望村民对法庭的工作多发言,多提建议。随后,由陈明山法官进行普法宣讲,主题为“民法典背景下涉新冠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常见问题探讨”,陈明山法官从民法典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解读,疫情背景下审理租赁合同纠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常见问题探讨、在租赁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对村民特别关注的如何起草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房屋租赁中介代理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审查的内容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宣讲活动结束后,陈明山法官对村民遇到的租赁纠纷进行了细致的解答,获得了村民的掌声与称赞。

陈建军书记对台湖法庭党支部的普法宣传活动表示感谢,称此次普法活动能解决村民遇到的租赁难题,对减少租赁纠纷、建设和谐乡村具有重要意义。村民表示参加了普法活动,确实学到了法律知识,感觉法律离自己并不遥远,法律不再只是看不懂的文字,希望法庭继续开展更多的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