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海门法院四甲法庭下辖4个乡镇,共个77村、10个街道、社区,辖区人口20万人。今年以来,法庭以落实南通中院“九项措施”为契机,建立“四听四应四提升”工作机制,全庭干警扎根田间地头,深入村居民宅,促进矛盾纠纷“网格化”源头治理,“诉调化”深度融合,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今年1-4月,由于管辖分工调整,该庭新收545件,审结401件,结案数同比增长69%。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75%,居全市34家基层法庭第三位;平均案件审理天数37.97天,同比缩短16天。
一、开门纳谏听民心,主动回应提升服务品质
设置“一岗双待”工作制度,由立案接待专员与轮值法官共同接待当事人,针对性开展程序指导,提供法律咨询,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提前预约、直接来访、电话联系等渠道咨询法律问题,确保诉讼服务“零断档”;诉讼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以“谁接待、谁跟踪、谁负责”为原则,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办”,杜绝冷、横、硬、推等行为,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设立“周一庭长接待日”,庭长在接待日当天不安排外出、开庭,固定在诉讼服务窗口接待来访群众,聆听当事人诉求,协调、督促案件进展,为辖区群众释法答疑。今年以来,登记接待群众来访12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135次,群众满意度达100%。。
二、入户走访听民声,用心感应提升司法温度
深入开展“法官进网格”工作,组织全庭干警进企业、进项目、进学校、进社区、进院落,采取入户走访、小巷座谈等方式,认真发挥“法治宣传员”职能,广泛了解辖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季度,共走访村居50余人次,发放法官联系卡100余张;积极响应党组部署的“新春暖企助发展”行动,在辖区合作社、涉农企业、种植基地等设立“签约法官”,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咨询与指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尽量为企业做好正面宣传,致力做乡村产业发展的排头兵;法庭制定了“三养”案件、邻里纠纷巡回审判工作机制,设立“车载便民法庭”,对“老弱病残孕”群众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庭审”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在深入群众过程中倾听民声,掌握实情,将司法服务切实送进群众心坎。今年以来,协助村居排查矛盾纠纷35起,在基层组织的共同协调下,法庭受理的7件赡养纠纷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三、进网联动听民情,积极响应提升治理效能
法庭以“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模式拓宽社会治理法治化路径,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签订“一庭三所”共建协议,共同打造“诉调解纷驿站”,通过广泛开展巡回调解、委派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今年1-4月,诉前化解矛盾纠纷78件,协助大调解中心促成纠纷和解13起,有效发挥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庭长常态化列席社会治安联防联控会议,及时掌握社情动态,了解民意诉求,寻求工作指导和协调支持,推动形成精准研判预警、部门协调联动、综合施策化解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全国两会期间,法庭主动协助辖区党委、政府高效化解越级进京访案,工作经验受到区委政法委书记批示肯定;全庭干警秉持“办好一个案联系一个村”理念,在办案过程中逐步落实“包村法官”分片责任制,法庭与村委双向联动,共同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官与村干部一起释法析理,找准突破口,情理法并用,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召开协调例会4次,举办人民调解培训班2期,80余名村居干部接受了专业培训。
四、上线收集听民意,及时反应提升办事效率
开通便民服务热线,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设立“当事人意见反馈簿”,在法庭传达室张贴“当事人意见反馈微信群”二维码,通过网络平台、微信群进行每月统计、问计,高效率倾听民意,改进工作短板弱项,解决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今年以来,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5条,并已全部整改落实。充分运用法庭公示栏、轮值法官接待电话、支云线上开庭等媒介,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渠道,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破除信息壁垒;为了拓展线上民意收集渠道,法庭建立了“诉讼服务联络群”“建筑企业联络群”等十余个微信群,组织干警分别加入“村居网格服务群”,成立“庭长直通车”热线,向当事人直接提供手机电话、微信,更好更快地收集掌握民意,搭建沟通桥梁,提升办事效率。(海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