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海门法院包场法庭以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案结事了,积极探索提升案件质量的方式和途径,优化“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细化“诉源治理、诉前调解、诉中调解、法官会议、判后答疑、两审沟通”六项步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3月以来,包场法庭连续7个季度保持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系海门法院首次,零发改率位居2023年南通法院人民法庭首位。
一是深耕诉源治理,预防矛盾成讼。建立“社会治安联防联控审务工作站”。入驻海门港新区综治中心,实现解纷机构物理整合。近2年来,法庭参与港新区联防联控会议22次,开展“法官进网格”80余次,与辖区10个村居签订“无讼村居”共建协议。与悦来镇共建“乡村振兴司法服务站”。集成诉源治理、网上立案、巡回审理与法治宣教功能,展现乡村振兴法庭担当。开通解纷热线电话。对外公示法庭负责人及立案窗口电话,第一时间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指导。2023年2月,法庭通过解纷热线高效化解一起船员猝死纠纷,及时预防矛盾成讼。
二是着力诉前调解,减少纠纷入讼。挂牌成立“包场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应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合同、劳务等纠纷,近3年共成功调解诉前纠纷800余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强“庭所共建”。与包场镇司法所联合成立“老陆通解室”,建立“1+2+3+N”的工作机制,实现“法庭+司法所+特邀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解纷网络全覆盖。创建微解纷工作群。实时推送典型案例、普法视频、法律课件,开展在线法律知识“微培训”12场次。
三是优选诉中调解,提升解纷实效。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常态化深入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现场,增强法官对案件的亲历性。2023年开展巡回调解8场次,调解成功率100%。深挖案件细节,找准利益冲突点。对于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初步提出调解方案,听取当事人对调解方案的意见,找到符合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平衡点”。2023年民事调撤率63.43%,高于全市人民法庭3.81个百分点。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外部力量。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等外部资源沟通联络,适当引入外力协同参与案件调解。2023年邀请辖区代表、委员参与调解10余次,成功调解1件涉10余村民的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四是借重法官会议,把脉“疑难杂症”。常态化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对承办人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提供咨询意见,统一法律适用,力求公平正义。2023年召开庭法官会议15次,研讨争议较大的民事案件20余件,庭里难以形成多数意见的,进一步提交院民事法官会议,把好最后一道关口。定期召开案件讲评分析会。为切实加强对案件的分析研判,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法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析会,专项学习中院发改案件评析报告,梳理重点、难点,开拓审判思路。2023年召开疑难复杂案件讲评分析会8次。拓展法官会议参与人员。积极将法官助理吸纳为法官会议人员范围,要求参加案件讨论分析,以案促学提升法官助理案件审理能力,前瞻性做好员额法官队伍人才储备。2023年3名法官助理参与法官会议讨论12次。
五是强化判后答疑,减少案件上诉。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重视案件服判息诉率考核指标,促进一次性彻底化解纠纷,避免“一案结多案生”。2023年一审服判息诉率93.8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应用“判后答疑+”模式。判后答疑+执行释明,从裁判理由、执行时间、执行内容等流程进行释明,使当事人从内心接受裁判内容。判后答疑+心理疏导,对于离婚、继承、赡养以及相邻权纠纷等案件,耐心进行心理疏导,解开当事人心结。建立上诉案件台账。及时填写上诉案件判后释明工作表及风险隐患排查记录表,形成答疑记录、备案登记、卷宗移送的上诉案件移送机制。
六是加强两审沟通,力求案结事了。充分运用“双向沟通”机制。案件上诉后主动对接二审承办法官,沟通审判思路,并协助上诉案件调解,成功化解二审案件6件。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办案理念。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召开的发改案件评析会,注重结果转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案件被发改。强化审判业务交流。主动对接联系上级审判业务部门,在裁判思路及法律适用方面加强交流,与上级法院保持裁判尺度及审判理念的统一。2023年11月以来,运用“法答网”向上级法院提出15条法律适用问题。(孔大鹏 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