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打烊”——苏州姑苏法院金阊法庭稳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04-10 17:25:29      访问人数: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节点,也是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的重要时期,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为改革试点法院,金阊人民法庭充分利用苏州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优势,将这次繁简分流改革与智慧法院建设进行深度整合,探索出一条“互联网+”的特色多元解纷机制。

 互联网+特邀调解+司法确认

金阊法庭专业审理婚姻家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三大类民生案件,为此,姑苏法院聘请苏州市妇女权益维护服务中心等专业特邀组织助力民生案件化解。2020年1月中旬,周某向姑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祖母配合自己履行母亲去世时留下的遗嘱。考虑到本案是一起家庭内部矛盾纠纷,为了维护家庭和谐,金阊法庭经审核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启动特邀调解机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金阊法庭通过“云”委派的方式,将此案委托给特邀调解组织苏州市妇女权益维护中心进行调解。3月5日,特邀调解员通过互联网,在线开展调解工作,法官远程参与协调指导,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当天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也于当天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本案的妥善处理,不仅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五星好评,也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一次成功检验,更是基层人民法庭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

互联网+智慧庭审+小额诉讼

3月10日下午,姑苏法院金阊法庭第3法庭,审判员通过智慧庭审的方式,“云”审理一起标的额为42000元的劳动争议纠纷小额诉讼程序案件。这是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于小额诉讼适用标的额确定为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案件后,金阊人民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第一案,在《实施办法》公布之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江苏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标的额为25406元以下。金阊法庭在2月底立案受理这起标的额为42000元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后,认为符合《实施办法》的规定,迅速行动、大胆尝试、稳步推进,承办人在报请庭长、院长后,确定本案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庭前向当事人发送了小额诉讼须知,在被告收到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等材料后的7日内,承办人通过智慧庭审在线开庭的方式审理了此案。该案的劳动者原以为因为疫情影响,他的这个案子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结束,劳动仲裁本来已经赢了,但单位却提起了诉讼,按照改革前的规定,一审后还有二审,他深感诉累沉重。但金阊法庭采取的“互联网+智慧庭审+小额诉讼”的方式让他颇感“意外”,庭后他感叹道,法院程序的快速与高效让他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