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纠纷,联调联动促治理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04-30 09:51:39      访问人数:

为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应对乡村“案件标的额小,牵涉矛盾复杂”的局面,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基层法庭工作的必然选择。灌云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纠纷化解在诉前,探索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试点形成了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对接广泛的工作格局,并摸索出“公调对接”、“人民陪审员促调”的诉源治理模式。

 20191111日,李某与徐某在A204国道交叉口发生冲突,李某坐倒在徐某车后轮处,鞋子脱落,现场当事人有徐某与徐某母亲,后李某入院治疗,现李某起诉要求徐某支付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000元。2020413日,杨集法庭依据案件繁简分流规定,将该案件列为可调案件,受理登记上述诉前调解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崔凤国负责诉前调解。人民陪审员崔凤国发现案件标的额只有5000元,于是当下给被告打电话,起初被告情绪激动,声称没有打李某,一分钱都不会赔给李某。陪审员耐心听完被告的陈述后,觉得案件可能有隐情,遂决定去公安部门查阅接处警登记材料,了解案情。2020424日上午,经与当时接警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到当时系徐某母亲与李某发生的肢体冲突,但是徐某母亲智力有残疾,故李某选择起诉其子徐某。人民陪审员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遂与被告沟通,以长者的口气耐心劝导徐某,最终徐某同意支付原告李某3000元。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诉前调解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日趋明显,成为妥善解决纠纷、减少讼累的重要方式。灌云县人民法院通过“公调对接”、“人民陪审员促调”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引进社会多方力量参与法院各类调解,为当事人提供多种选择,引导其采用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最大限度促成诉前调解,将纠纷解决端口前置,实现了诉源治理,多方共赢,让司法为民的情怀深入群众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