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致伤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来源:濮阳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2-02-14 10:04:29      访问人数:

近日,在濮阳县人民法院文留法庭的调解下,被告某运输公司一次性将4万元赔偿款交到原告石某的手中,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给原告石某赔偿款8万多元。刘伟法官的耐心调解换来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圆满化解。
2020年11月30日,石某为濮阳某运输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从车上掉下摔伤。事故发生后,石某被送到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疗费。关于医疗费支付问题,原告石某与被告濮阳某运输公司、某保险公司协商无果,石某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系列费用;后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石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石某出事后为治疗已经花去家庭大部分积蓄,还需要赡养父母、抚养孩子,为减轻其诉累,刘伟法官采取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此次纠纷。通过听取双方的诉求,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更是多次向某运输公司讲解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情入理,以案释法。经过数十次不懈的沟通后,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某运输公司当庭支付石某赔偿款40000元,某保险公司赔偿石某8万多元,双方纠纷至此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