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法院杨集人民法庭拓宽渠道,多措并举,着力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注重扩大案件陪审范围。对于进入普通程序的各类案件,至少应邀请一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频率和机会,提高审判工作的民主化和公开化程度。
二是注重提高陪审质量。做到人民陪审员在开庭前均提前阅卷,保障其充分行使审判权力,在合议庭讨论案件时,鼓励其积极发表意见,最大限度克服“陪而不审”现象。
三是注重加大陪审员的培训力度。定期举行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组织陪审员观摩典型案例庭审,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知识。
四是注重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主动向人民陪审员通报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高其对法庭工作的归属感,对于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及奖励,进一步调动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注重发挥陪审员的独特作用。人民陪审员不仅是案件的“裁判员”,更是监督审判工作的监督员,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员,法庭工作和法律知识的义务宣传员。同时,对于一些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邀请一些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加,对案件的审理工作提供了专业支持,使法庭的判决更公正、科学、合理。(吉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