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法院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推行“六个一” 助力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焦作中院      发表日期:2020-02-23 11:52:54      访问人数:

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对于法庭的发展、各项改革的落实以及最终群众对法院司法满意度的体验,均作用重大。焦作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推行“六个一”工作方法,即确保一个法庭至少有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法警、一名调解员和一名执行员,保障人民法庭队伍健全,从根本上保障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实践中,人民法庭力量薄弱,有的法庭有员额法官但没有法官助理,导致办案质量和效率得不到保障。法庭普遍存在没有法警的现象,导致安保设施形同虚设,不能保障法庭和开庭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安全。由于没有执行员,一些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为了执行,仍需去院机关立案、执行,增加了当事人诉累。

针对以上情况,焦作法院要求辖区内每个法庭至少有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法警、一名调解员和一名执行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建立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人民法庭制度,每名院领导负责联系1个人民法庭,参加法庭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的工作要求,对于党员少、无法成立党支部的人民法庭,联合其他人民法庭或者院机关庭室成立联合党支部,确保基层党组织在人民法庭实现全覆盖。并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人民法庭干警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法庭和干警及时进行表彰奖励。由于措施得力,法庭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未发生一起紧急突发情况,法庭安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刘志雷、孙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