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潢川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8-16 16:37:12      访问人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明确战略举措和工作重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党中央连续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发展规划,为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关于进一步找准法庭定位,推动乡村振兴的要求,法庭党支部召开法庭工作会议。会上,法庭分管领导程有林同志带领大家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各法庭庭长就推动乡村振兴、加强诉源治理展开讨论,发表想法和建议,程有林庭长要求大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积累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的做法和经验,以便于制定出更有效的推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