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辉县法院孟庄法庭,在许霞法官的办公室,一起双方矛盾冲突较大的婚姻案件终于调解结案。 这几天来,许霞法官已经记不清打过多少次电话,也记不清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过多少次面对面的交流了。 这一次起诉已经是第二次起诉了,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据了解,女方当地婚约彩礼一般在4、5万左右;男方当地婚约彩礼一般在2万左右。婚前,男方分两次共计支付女方彩礼近4万元,并出资近万元为女方购买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一套,婚后双方还以共同共有的名义在某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然而,因为认识时间较短,婚前了解不够,婚后第八天双方即发生矛盾,女方从此离开男方家。后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拒不同意,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及三金,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二人离婚。 到2018年2月女方再次起诉,认为彩礼钱已拿出来用到了购房上,同意在不返还彩礼的前提下不分割共同购买的房子的价款。本次审理中,男方虽同意离婚,但坚持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三金,并认为购房款全部系自己家人借款,彩礼及婚礼上接收的其他礼金,女方没有用到购房上,房子的价款女方根本无权分割。庭审中,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情绪一度失控。休庭后,许霞法官及时与双方沟通,讲解法律知识,安抚了双方的情绪,要求他们在冷静的态度、方式下商谈问题,并与他们约定保持电话联系,随时听取他们的意见。随后两三天,女方就与法官联系,同意返还三金及返还部分彩礼,承办法官一看案情有了转机,及时联系了男方,男方居然也同意调解解决。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于是以电话为媒介,承办法官与双方沟通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有了比较接近的意见。 昨天上午,双方当事人来到孟庄法庭,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日下午履行完毕。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