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火灾损毁两家房屋 法院联动调解定纷止争

来源:五亩法庭      发表日期:2019-07-17 18:58:34      访问人数:




实地查看 深入了解案情


耐心调解 寻找解决纠纷途径


多方联动 调解取得成功


    灵宝法院网讯  因用电不慎,村民家突发火灾,烧毁自家房屋的同时还殃及一墙之隔的邻居,灾后一对好邻居对薄公堂。2019年7月1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协同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者及执业律师,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联合调解,最终使双方对纠结半年多的财产损失估算问题达成一致,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亢某与魏某两家比邻而居,一直和睦相处,不料2018年年底,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却使两家反目成仇。当天正是辞旧迎新的时节,魏某家却突起大火,火势汹涌,很快蔓延到了原告亢某家,两家的房屋及屋内的财产都在这场大火中付之一炬。经灵宝市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是被告魏某家电气线路故障而引发。

    事故发生后,村委会多次组织亢魏两家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亢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该院五亩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工作,承办人冯欢欢驱车三个多小时到达事发地——位于偏远山区交通通信极为不便的朱阳镇两岔河村,实地查看房屋受损状况,调查走访当地群众,为查明财产损失做好了基础工作。期间法庭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提出对双方房屋损失情况进行专业鉴定,然而陕西某鉴定所所受理后要求缴纳鉴定费2万元。考虑到双方均系当地贫困户等因素,为降低双方诉讼风险,减轻诉讼成本,承办人冯欢欢决定另辟蹊径,再次组织调解。

    二次调解转变以往“单枪匹马”的思路,特别邀请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彭景维、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张转哲、执业律师甄旖璇等一同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依然对房屋损失确定及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原告提出要么被告为其重新修建房屋,要么赔偿其20万元,而被告不同意重修并表示只愿赔偿4万元。在争执胶着之时,联合调解组经过充分商议后提出:房屋及屋内财产虽已烧毁,但原告留有其儿子在该房屋内结婚的影像资料,可根据该影像资料以及邻居对该房屋及屋内财产的描述,由双方共同在民间寻找有经验的工匠,对房屋价值进行估算,再根据房屋建造年限计算折旧率,从而核算出原告房屋的损失。这一公允客观的意见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同。

    通过调解,一对邻居由相互敌视、指责、猜疑,到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使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也彰显了司法人员联动调解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灵宝法院各人民法庭将扎根基层,加强与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注重发挥乡村干部、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基层工作者的重要作用,建立覆盖到乡镇、延伸到村组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打造“事了人和、少诉无讼”的和谐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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