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事迹展播丨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双龙法庭

来源:西峡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2-05-13 17:57:39      访问人数:

2021年12月,双龙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位于西峡县北部深山区,下辖3个山区乡镇,56个行政村,现有员额法官1名、辅助人员3名。该法庭干警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忠诚担当,爱岗敬业,团结进取,坚守大山深入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服务工作大局,为辖区内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谐提供了强大助力。全体干警政治立场坚定,守纪律讲规矩,集体风清气正,连续多年无违法违纪和信访投诉案事件,社会评价较高。2020年,双龙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2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庭长姬海朝先后荣获“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最美乡村法官”“全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创立“四心”调解法,推动社会矛盾实质化。双龙法庭着眼于案结事了,追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长期的调解案件过程中总结出了案件调解“四心”工作法,即对待当事人要保持公心、热心、诚心和耐心,在调解案件过程中树立穿透性思维,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运用“四心”调解法协调化解民事纠纷。2021年,该庭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50件,调解撤诉结案207件,调撤率82.8%,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8.23天,办案效果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南阳市法院前列。

首创“车载法庭”巡回模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法庭立足山区交通不便的特点,秉承“宁让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的为民理念,创立“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模式,对辖区交通不便的案件、涉及老弱病残幼的案件和具有典型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数年来共开展巡回审判80余次,到乡村、企业和学校开展案例宣讲30余场次,庭长姬海朝的办案足迹遍布56个行政村,被当地群众称为化解矛盾的“铁脚法官”。在一次距法庭50多公里的深山开展“车载法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名干警不幸身亡,庭长和另外两名同事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法庭干警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车载法庭”依然巡回在大山深处,双龙法庭“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模式成为南阳两级法院普法宣传的名片。

精准服务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每年撰写辖区案件分析报告报送党委政府,用具体的案例和统计分析,为辖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2018年以来,通过对群体性纠纷案件特点的总结分析,协助党委政府案外化解了涉蒙华铁路、武西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征地补偿纠纷,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建立多方力量参与的“解纷圈”,每月派员参加综治和民调组织例会,提出的规范香菇交易秩序、限制高价彩礼等司法建议转化为地方治理的具体规则。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在辖区老界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全国最大香菇交易市场建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涉环境保护、生态旅游和香菇贸易案件巡回审理,充分运用调解和案例教育的方式化解矛盾,立足辖区贸易、旅游经济的发展实际,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庭辖区民事案件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落实便民利民,倾力服务民生。双龙法庭管辖三个山区镇,地域面积广,人口众多,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庭干警经常要下乡巡回办案,为方便群众及时联系,双龙法庭门口悬挂着温馨提示牌,告知来庭群众法庭干警去向及联系方式。在法庭设立了残疾人通道,对书写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口头诉状记录,对经济有困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在下乡办案过程中,到群众家中进行走访交流,以叙旧、拉家常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难题。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及时掌握村情民意、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处纠纷。通过与群众长期的接触,群众渐渐地把干警们当成了贴心人、知心人、自家人。2019年以来,双龙法庭共走访群众1000余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次,排查矛盾纠纷48起,救助困难群众10余人,得到了辖区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双龙法庭率先在全市基层法庭实现诉讼费扫码缴纳、网上立案、网上开庭,推进移动微法院的应用,指导当事人进行跨区域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