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列席省法院审委会步入常态化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5-25 08:46:37      访问人数:

5月24日,青海省高级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泽军主持召开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蒙永山应邀列席,这是省检察院检察长第四次列席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会上,主审法官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和合议庭处理意见。蒙永山检察长就案件事实、量刑情节和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意见。审委会委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拟判处刑罚逐一发表了意见、阐述了观点。会议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了决议。

蒙永山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为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促进诉审关系更加良性互动,加强法检两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共同把关作用,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张泽军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本次审判委员会邀请到蒙永山检察长出席,并就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对保证案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要树立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理念,切实增强“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的意识。要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列席审判委员会的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制度的执行力。要进一步强化常态沟通协作,共同保障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