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树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受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秉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家庭社会和谐的理念,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征求双方意见后,最终在多次释法说理后调解化解了纠纷。
聚少离多 引发危机
1996年6月,张某(化名)与杨某(化名)相识,1999年9月两人开始共同生活,期间共抚育三个儿女。二十多年来因双方各自忙于事业,聚少离多,导致感情逐渐淡化,甚至互相猜疑,家庭琐事引发的矛盾也在不断升级。2020年,杨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
各执一词 陷入僵局
为妥善解决纠纷,玉树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从妇女维权及家事审判要点出发,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后,特前往相关单位实地调查相关证据。经调查,了解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共同财产较多,涉及较多不动产和贵重首饰品、高档轿车、多个非婚生子女,且该案存在转移登记及涉及案外人不动产权益等问题。在此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无法正常沟通导致先后二次开庭延期,在安排第三次开庭后,办案法官借送达文书作为契机再次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改变了态度,表示愿意调解,办案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到院协商具体事宜。
三进三出 终得圆满
调解当日,因双方拟定的调解协议内容不一致,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法官根据案情,决定采取分开“背靠背”调解。考虑到双方目前的意愿及现状,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调解内容。可在当天下午13时,杨某对调解协议反悔,双方再次情绪激动,调解又再次陷入僵局,办案法官随即与双方沟通,经过长达三小时的释明说理,最终双方同意调解协议内容。可又在当天晚上的19时,杨某又再次反悔,在此情况下,调解路程就剩最后“一公里”。办案法官没有气馁,再次电话联系双方,了解到双方的想法后,当即安排第三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收了调解书。
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坚持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民心工程”抓实抓好。2019年12月,青海省妇联将玉树中院确定为“省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新时期维护妇女儿童工作的任务目标。近年来,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玉树中院通过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推动构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全方位格局,运用司法手段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