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格尔木市法院河西人民法庭紧扣辖区特点,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警的专业知识和本民族语言优势,让少数民族干警参与处理少数民族民事纠纷案件,积极引导少数民族同胞表达意愿,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诉讼权益。
近日河西人民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藏族同胞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且居住在离法庭较远的长江源村,被告亦在同村居住。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年龄较大、路途遥远等客观因素,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该案。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法庭少数民族干警充分利用民族语言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明理,并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该案得到有效化解。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挥“双语服务岗”的重要作用,增强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感,消除语言障碍,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