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新学期开学之际,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为落实“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干警走进格尔木市金峰路小学开展以“开学第一课,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在活动中,干警以诙谐幽默、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现状、表现形式以及危害性,通过案例的方式帮助小学生认识校园欺凌。告诫小学生禁止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否则害人害己。同时也提醒小学生,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要沉默忍受,要及时告知家人、学校或者警方,要学会保护自己。
学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明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让同学们认识到校园欺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提高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号召同学们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为构建平安格尔木、平安校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