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在酒中 祸在路中 悔在心中 ---玛沁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进驾校公开审理危险驾驶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10-28 10:01:16      访问人数: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莫让人醉车醉,家人心碎。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来处理。截至今年,“酒驾入刑”已有10年。为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观念,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震慑酒后驾驶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10月27日上午,玛沁县人民法院联合果洛州交警支队、东格尔驾校以巡回法庭方式公开审理被告人曹某、杨某危险驾驶案。庭审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安全管理负责人、运输企业安全员、媒体记者、驾考学员等300余人旁听,达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宣传教育的效果。

进一步治理和惩治酒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协作和努力。玛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占贤在分析酒驾高发的原因时表示,青海地处高原,天气寒冷,酒文化相对浓厚,浓厚的酒文化相对淡薄的法律意识是引发酒驾的重要原因之一。几乎一半的被告人都抱有喝点酒行车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从而引发事故。截至目前,玛沁法院受理危险驾驶罪19件,占刑事案件总量的31%,呈逐年上升趋势,危险驾驶罪已成为刑事追诉的第一大犯罪源头。此外,机动车持续增加,“醉驾入刑”宣传普及率仍不高等原因也使得人们对酒驾的认识还不太深刻,需要进一步从预防教育、警示宣传及定罪量刑等方面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效果。

 这次公开审判用真实、鲜活的事例警示旁听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养成“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良好习惯,切莫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接下来法院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畅通交通失信惩戒信息共享渠道,提高信用惩戒效率。同时,法院将针对目前危险驾驶案件的特点和现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抖音等多媒体平台,加强交通安全领域法治宣传教育。